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文化馆(攀枝花市西区图书馆、攀枝花市西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和文物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2、积极推进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工作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3、指导全区文学艺术事业和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
4、组织全区性重点文化艺术活动,通过各种文化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境界和社会主义觉悟。
5、指导全区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6、负责全区的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全区文物市场,组织、指导、协调全区考古发掘和文物研究工作。
7、负责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挖掘、整理和申报工作。
8、发现培养各类艺术人才,发挥本地区民间艺术特色,开辟广阔的农村文化阵地,抓好有特色的、有影响力的基层文化团队建设,繁荣群文创作,扩大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9、承办区委、区政府、区文体旅游局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度是忙碌的一年,是充实的一年,对于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也是改革创新的年度。馆内结合自身条件,努力开拓基层舞台,把馆内工作和基层群众路线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截至目前,我馆做了以下工作:
1、实行免费开放、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在逐步健全文化基础设施的同时,不断扩大艺术门类的开办,以满足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今年以来馆内重点免费开放和艺术门类建设的队伍有:京剧队、川剧队、腰鼓队、军鼓队、音乐团、舞蹈队、秧歌队、合唱团、小合唱、管乐队等队伍。文化馆的免费开放授课时间保证每天不少于6个小时,项目培训主要为声乐、京剧、川剧、合唱、舞蹈、小品、乐队等等。到目前为止馆内举办免费开放舞蹈培训112次,歌曲培训76次,电声管乐队排练45余次。基层文化专干培训2次,各类赛事培训32余次。人数累计达11000余人。
2、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文化惠民落到实处
随着“苏铁剧场、欢乐海洋、百姓舞台、你来最棒”的口和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苏铁剧场”的节目选取已扩至各个区县乃至全市。今年西区文化馆固定的“苏铁剧场”演出至10月底已有10场次,下乡及其它各类演出已达到11场次。为更加丰富社区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给社区居民营造更浓厚的文艺氛围。例如我馆把文化下乡演出送进了:蓝湖社区、金沙社区、太平社区、格里坪镇金家村、路南社区等地。
3、指导与编排参加各类赛事及作品创作
馆内选送的傈僳组合原生态歌曲作品《戴喳德》,在全省宜宾兴文县举办的“天籁之音、石海之约”活动中获得了优秀展演作品的荣誉。文化馆馆长王坤同志5月中旬至6月底为市检察院排练的合唱歌曲,在攀枝花市政法系统歌咏比赛中荣获二等奖的优异成绩。王坤同志和馆内周老师为西区区委政法委排练的合唱曲目在此次比赛中,也获得了三等奖的好成绩。
在文艺创作方面,刘健、周雪鹏老师改编并参与表演的小品《汇报》《治感冒》《鸡爪的那点事》《打针》《理解》;程斯娇、程斯娆老师创编舞蹈《酥油飘香》《团扇舞》《天上那片彩云》《太阳鼓》《渴望自由》;高春生、周雪鹏老师创编的歌曲《新女人花》等都已搬上舞台,为演出节目锦上添花,至此文艺部创作作品已有11件。
3、文物、非遗工作
天主教堂经费的事情,由于一直客观条件因素没有眉目,但我们仍然积极配合市区领导,协助调研教堂事宜。金沙江木材水运港道被水淹没一事,已经由金沙水电站施工方组织协调并会和水运局以及移民局、市文物局、西区文管所等单位初步确立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向。由于其他相关部门的原因,原本今年文管所需要负责协助,金江木材水运港道相关文物水下调查工作,至今未有所需开展的工作。
文物点梅子箐水库武官墓的搬迁经费已经由西区梅子箐水库管理局划拨到账,我们曾多次与市文物局汇报并会同各个部门领导亲临现场指导考察搬迁事宜,经专家和领导们的商议,形成两套搬迁方案。其一:根据水库工程进展,在大坝封顶蓄水之前搬迁,以免蓄水后不利施工,暂定今年11月份雨水完全停断后开工,由市局负责招聘资质施工队伍。其二:因新地址施工难度较大,无法行车,交通不便,只能加大工程量,拟专修一条便道进行施工。
全年协同金沙水电站及相关部门做好503文物保护工作,目前,503电厂三个洞口都处于封闭状态,外围设施如烟囱和输煤系统厂房也处于闲置状态,由于电站施工方需要使用厂房做临时过道并堆放物品,所以,在我们双方的共同努力下,电站方已经对车间厂房屋顶和地面漏斗部分的安全隐患做好了防护工作,布置安装了防护设施。今年,应区政府及市局要求,我们正在积极地申报503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字资料方面已经妥当,年底前完成专家论证会及上报审批环节。
今年我区39处文物至今无一处消失,没有一处被擅自拆除或遭破坏,防洪防火安全督查工作中排除了所有人为安全隐患,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没有发现违法建设行为。非遗工作方面,完成了市级和区级非遗传承人及新增传承项目的申报认定工作,继续指导并开展非遗传承活动(格里坪镇小学的川剧学习班和大麦地傈僳族山歌传习点)。另外,利用本年度馆里面举办的文化专干培训班及苏铁剧场和文化下乡演出活动等,宣传非遗文化及普及非遗知识。协同市文化馆对辖区内非遗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完善资料,也对目前非遗传承人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并汇报,向市馆提出了更换及解除已有传承人的意见。配合协助市级文保单位的立碑工作及全国文物地名普查工作,以及503保护利用开发的规划。
4、问题及来年计划
多年来,文化馆本着艰苦创业、勇于开拓的精神,努力开创文化事业的历史新高,我馆也被评为国家二级文化馆。着力打造的文化品牌“苏铁剧场”,随着文化馆免费开放要求的不断提高及辖区居民群众文化素质和欣赏水平的提升,对我们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考验,节目的水平性、多样性、队伍的组织性,今后持续开展的严酷性都纷纷摆在我馆的面前,编制缺、技术人员不足、馆内面积狭小等硬性条件也制约了文化馆的发展。例如图书馆随着图书数量和更高电子开放的要求已越见明显。明年,我馆将在工作中着重发展免费开放工作,每天馆内开放时间不少于6个小时,原创艺术作品继续不断开发,大力发展馆内、外培训,走出去、引进来,多方思考更多实际、实用的工作方式方法,继续抓好基层文化专干培训,充分利用各节假日举办或协办各类群众文艺演出。做好已办文化品牌“苏铁剧场”的延续工作,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演出节目档次,为辖区居民文化欣赏更上层楼,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基层群众的拥护下,在全馆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们必将为辖区居民带来更多的经典文艺作品,大力推进了我区精品文化产业的发展,做好文化走向的排头兵,为和谐西区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西区文化馆(攀枝花市西区图书馆、攀枝花市西区文物管理所)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西区文化馆(攀枝花市西区图书馆、攀枝花市西区文物管理所)本年收入总额:236.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62万元、其他收入0.14万元。其收入构成分析:财政拨款收入占本年收入总额99%、其他收入占本年收入总额1%。比上年同期增加1.70%。
2016年攀枝花市西区文化馆(攀枝花市西区图书馆、攀枝花市西区文物管理所)本年支出总额:25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06万元,占支出总额75%。其基本支出构成比例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44.59万元,占基本支出76%,商品和服务支出24.59万元,占基本支出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8万元,占基本支出11%;项目支出63.28万元,占支出总额25%,其项目支出构成比例为:商品和服务支出:52.35万元,占项目支出83%;其他资本性支出10.93万元,占项目支出1%;今年支出总额比上年支出总额减少0.96%。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文化馆(攀枝花市西区图书馆、攀枝花市西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59.92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8.14万元,下降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6.62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7.42万元,增长3%;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30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5.56万元,下降5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8.14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1.49万元,下降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2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5.42万元,增长100%;住房保障支出16.75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62万元,增长11%;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61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3.69,下降5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文化馆(攀枝花市西区图书馆、攀枝花市西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45万元,下降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文化馆(攀枝花市西区图书馆、攀枝花市西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3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8.14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2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16.75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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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2016年决算数为4.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6年决算数为154.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6年决算数为0.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2.08万元,完成预算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免费开放专项资金未使用完,年末结转和结余9.61万元。
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5.42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6.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文化馆(攀枝花市西区图书馆、攀枝花市西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西区文化馆(攀枝花市西区图书馆、攀枝花市西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5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1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7人,共计支出0.1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市文物局到我馆进行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用餐人数13人,接待费0.04万元;2、接待“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童明康理事长”一行调研503地下战备电厂,用餐人数14人,接待费0.06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文化馆(攀枝花市西区图书馆、攀枝花市西区文物管理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攀枝花市西区文化馆(攀枝花市西区图书馆、攀枝花市西区文物管理所)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攀枝花市西区文化馆(攀枝花市西区图书馆、攀枝花市西区文物管理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更换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西区文化馆(攀枝花市西区图书馆、攀枝花市西区文物管理所)无公有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我单位无。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指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7、8、9)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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