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梅子箐水库扩建工程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程建设管理各项工作。
2.负责梅子箐水库扩建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报批工作。
3.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等工作。
4.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
5.负责梅子箐水库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筹集,依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基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审查、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
6.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开工手续的办理。
7.负责协调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手续办理、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作,解决好工程建设外部条件。
8.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等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
9.组织施工用水、用电、道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及必要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建设。
10.组织研究和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和管理问题,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委托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图审查和技术交底,组织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核与报批。
11.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并对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度汛负责。
12.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生产安全和工程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13.负责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织编制竣工决算并送审;组织项目运行准备和运行管理,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14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验收,并对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梅子箐水库扩建工程根据工程施工及相关技术特性,主体工程分为八个标段,分别为:梅子箐水库枢纽工程(I标段)、充水工程(Ⅱ标段)、三洞桥水库工程(Ⅲ标段)、高涧沟水库扩建工程(Ⅳ标段)、灌区工程含提灌站(Ⅴ标)、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Ⅵ标)和管理房(Ⅶ标)、监控监测及水情测报(Ⅷ标)。
梅子箐水库枢纽工程(Ⅰ标段):完成大坝预制块护坡铺筑,坝坡排水沟全部完成,大坝防浪墙和坝顶公路施工完成。
充水渠工程(Ⅱ标段):完成隧洞开挖和支护3500m、隧洞底板衬砌2530m、洞身衬砌370m。
三洞桥水库工程(Ⅲ标段):大坝已封顶;上坝公路浇筑完成,竖井启闭机房和溢洪道启闭机房已完成,完成冲砂洞消力池边墙复建工作,大坝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全部完工。
高涧沟水库扩建工程(Ⅳ标段):工程已完工,整理资料待验收。
灌区工程含提灌站(Ⅴ标段):完成隧洞开挖及临时支护2610m;完成渠道开挖4913m,衬砌1740m;完成管道安装300m,完成库区提灌站、干箐沟提灌站土石方开挖20000m³,混凝土浇筑1350m³。
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Ⅵ标段):完成梅子箐水库、高涧沟水库、三洞桥水库闸门和启闭设备安装工作。完成库区提灌站轨道预埋件安装工作,完成提灌站机电部分的制作及采购工作。
管理房(Ⅶ标段):已完工,资料已到省质量监督站完成核备,正在进行完工审计。
大坝监控、检测及水情测报(Ⅷ标段):完成了梅子箐水库、高涧沟水库和三洞桥水库大坝监控和检测设施安装工作,根据土建工程进度进行安装工作。
二、部门概况
梅子箐水库扩建工程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15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0.8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24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4万元,占2%;项目支出6090.65万元,占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50.85万元、支出总计6240.99。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38.71万元,减少 8.1 % 。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9.21万元,减少2.0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0.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649.66万元,增长73.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0.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利支出6216.28万元,占99.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万元,占0.21%;住房保障支出11.67万元,占0.19%。(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持(项):支出决算数为13.04万元元,完成预算100%。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数为694.53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52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5. 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 支出决算为1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3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6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万元,占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到梅子箐水库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协调处理相关问题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用餐费用。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1人,共计支出0.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梅子箐移民征地工作协调及协调工程现场事宜共3批次0.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梅子箐水库扩建工程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万元,比2016年减少2.21万元,减少9.7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梅子箐水库扩建工程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梅子箐水库扩建工程管理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17年未开展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17年未开展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
明确性(5分) |
|
||
合理性(5分) |
|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
|
目标管理(5分) |
|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
|
决算公开(2分) |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
|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
||
人才培养(5分) |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
(10) |
明确性 |
5 |
|
|
合理性 |
5 |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
完成时效 |
5 |
|
||
完成成本 |
5 |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
总分 |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以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1. 农林水支出(类)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地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指反映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安排的其他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 “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55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