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就业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促进就业、创业促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促进就业和创业促就业的政策、措施。
3.负责拟定全区促进就业和创业促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
4.负责拟定和实施全区就业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具体措施的落实。
5.对城镇各类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等开展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6.负责对城乡各类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进行初审。
7.负责做好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等促进就业政策,积极开展就业援助。
8.负责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条例》,落实全区失业参保人员登记管理及失业金申领、发放。
9.负责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就业援助对象的认定。
10.承担区委、区政府、市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负责全区就业和再就业统计工作
12.负责辖区内劳动保障平台建设
13.指导街道(镇)、社区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城镇新增就业4287人,完成目标任务3800人的112.82%。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99人,完成目标任务1500人的119.93%,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474人,完成目标任务350人的135.4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7%,低于4.2%的目标控制线。
3.创业意识培训772人,创业能力培训328人,完成创业能力培训目标任务300人的109.33%;职业技能培训738人,其中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468人,完成目标任务450人的104%;品牌培训120人,完成目标任务120人的100%。
4.2016年共促进31名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拨付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3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5人的124%。创业领域涉及商贸零售、水果种植、餐饮服务、水产养殖、舞蹈咨询服务等领域,累计带动和吸纳就业88人,创业带动就业率达1:2.84。
5.全年累计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3492本,认定就业援助对象1300人;审核34751人次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发放失业保险待遇4976.66万元,截至12月份,有3838人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6.做好全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在做好工业园区用工情况调查和失业预警动态监测工作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就业失业统计数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就业失业监测数据以及其他相关数据,按季度形成全区就业形势分析报告,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7.开展国企改制下岗职工生活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开展以“国企改制下岗职工生活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为主的失业人员就业援助。2016年累计开展摸底调查1422户,其中592户符合困难人员认定范围,通过摸底调查得知,43户有培训需求、52户有求职需求、15户有创业需求、43户有社保需求。累计开展就业援助1780人次,其中职业指导473人次,岗位援助290人次,享受政策39人次,创业帮扶2人次,跟踪服务961人次,其他15人次,累计帮助201名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其中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39人。
8.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重点,开展就业援助活动,采取多种帮扶措施,帮助重点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创业。一是落实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群体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已拨付201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资金941.28万元(1527人)。拨付1509人次公益性岗位的社保补贴资金538.56万元;拨付291人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资金81.66万元;拨付8家用人单位2060人次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840.28万元;拨付1家用人单位12人岗位补贴资金2.92万元。拨付358人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68.16万元;拨付484人的创业培训补贴12.66万元;拨付120人的品牌培训资金16.8万元;拨付31名实现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31万元;拨付1名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0.96万元。二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困难人员就业难题。2016年我区共开发公益性岗位112个(其中社会治安协管员15人、卫生清扫保洁员32个、城市市容协管员10个、交通协管员14个、安全协管员5个、托老服务工作人员13个、市场管理员4个、绿化养护5个、后勤管理8个、文明劝导6个),全年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辖区就业援助对象206人实现就业。
二、部门概况
根据攀人办发[2009]174号文、川人发[2009]30号文,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于2009年4月14日获准列入参考公务员法管理范围,性质为参公事业单位。由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西区就业局本年收入合计18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72万元,占9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03万元,占3%。(饼状图)
2016年西区就业局本年支出合计16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81万元,占49%;项目支出85.4万元,占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西区就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5.4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93万元,增长55%。(柱状图)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区就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07万元,增长19%。(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西区就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6万元,占96%;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77万元,占4%;其他支出0万元,占0%。(饼状图)
(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0.6万元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77万元 |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55.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16年决算数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涉及多个年度。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2.3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9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就业补助(项)求职创业补贴:2016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涉及多个年度。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就业补助(项)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7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6.77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西区就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区就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5万元,下降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2万元,下降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30万元,下降100%。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车改前促进就业和创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西区就业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西区就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万元,比2015年减少1.3万元,下降27%。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西区就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单位日常机构运转和各类就业服务对象的基本需要,对办公设备、专用设备、日常生活物资等服务等进行采购。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西区就业局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
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就业补助(项)求职创业补贴:指财政对符合规定天剑的高校毕业生等求职创业给予的补贴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就业补助(项)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指除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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