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网站欢迎你!

2018年西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20 阅读次数:

2018年西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预算

编 制 说 明

 

一、指导思想、依据、原则及编制方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拓展预算编制年度,促进政策与预算相结合、规划与项目相衔接,试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政策支出和重大建设项目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创新预算支出方式,试行项目资金拨改贷、拨改投,通过建立引导资金等支持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着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管理,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二)主要依据

根据《预算法》及《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及2018年-2020年部门财政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部门实际财务收支状况编制。

(三)基本原则

1、依法理财的原则。依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区有关真传方针。

2、真实可靠的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科学预测的原则,力求做到各项数据真实准确。

3、完整统一原则。要涵盖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所有预算内外收支,实行一个主管预算部门一本预算。

4、收支平衡的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增收节支、理性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10月统计,我部门基本情况如下:行政人员编制0人,实有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参公管理人员编制0人,实有0人;事业人员编制112人,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108人,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编制4人,实有人数16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00.7138万元,同比增长10.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增加。2019年部门项目预算总收入1340.616万元,2020年部门项目预算总收入1345.104万元。其中:2018年财政拨款1,600.7138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1340.616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1345.10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0万元,预算外上年结转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00.7138万元(其中,安排政府采购1.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2019年部门项目预算总支出1340.616万元,2020年部门项目预算总支出1345.10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18.8353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73.7532万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102.107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2.9743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336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4.62万元,遗属生活补助0元,住房公积金25.1136万元。

(三)公用经费 支出15.0169万元

其中:人员公用经费15.0169万元,车辆公用经费0元,生均公用经费0元。

(四)三公经费安排1万元

其中:接待费安排1元。

(五)2018年项目支出1336.128万元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49.368 万元,项目内容:辖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含城镇人口及农村人口)。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10万元,项目内容:十九大提出,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每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应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知晓率,实现全民公共卫生。2018年需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开展培训、宣传、指导、督导、考核、项目检测评价。

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74.8万元,项目内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加价销售后,为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按照5元/人·年的标准补助,根据省、市拨付基本药物补助经费人口数14.96万人,按规定区财政应给予2018年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补助经费74.8万元。

4、增加基本药物专户周转资金90万元,项目内容:基本药物专户周转资金。

5、卫生事业发展基金50万元。各基层医疗机构需设施设备的配备及内部功能科室的改造等。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936.32万元。项目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资。

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经费30万元,项目内容:建立完善稳定长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评估考核,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分类指导和定期督导;加大培训力度,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保障培训时间,创新培训内容,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宣传引导等。

8、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经费5元,项目内容:新的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求及相关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及对重精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2018年需专家确诊、医务人员培训及宣传经费5万元。

9、农村卫生工作经费23.89万元,项目内容:村卫生室补助1.8万元;乡村医生养老保险0.63万元;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工资、社保金、住房公积金21.46万元。

10、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经费30万元。项目内容: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工作设备购置、中医馆改造及人员培训。

1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经费6.75万元。项目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需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网络运行及设备维护等。

12、康养+医疗工作商务接待费5万元,宣传费5万元,共计10万元。项目内容:借助招商会、企业交流会等会议接待企业商务考察,宣传推广西区康养产业,对接有益于西区发展的企业投资。

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20万元。项目内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新形势下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在基层开展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签约服务,取得了积极进展,积累了实践经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要求,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

(六)2019年项目支出1340.616万元

其中: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3.856万元,项目内容:辖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含城镇人口及农村人口)。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10万元,项目内容:十九大提出,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每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应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知晓率,实现全民公共卫生。2018年需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开展培训、宣传、指导、督导、考核、项目检测评价。

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74.8万元,项目内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加价销售后,为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按照5元/人·年的标准补助,根据省、市拨付基本药物补助经费人口数14.96万人,按规定区财政应给予2018年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补助经费74.8万元。

4、增加基本药物专户周转资金90万元,项目内容:基本药物专户周转资金。

5、卫生事业发展基金50万元。各基层医疗机构需设施设备的配备及内部功能科室的改造等。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936.32万元。项目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资。

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经费30万元,项目内容:建立完善稳定长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评估考核,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分类指导和定期督导;加大培训力度,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保障培训时间,创新培训内容,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宣传引导等。

8、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经费5元,项目内容:新的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求及相关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及对重精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2018年需专家确诊、医务人员培训及宣传经费5万元。

9、农村卫生工作经费23.89万元,项目内容:村卫生室补助1.8万元;乡村医生养老保险0.63万元;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工资、社保金、住房公积金21.46万元。

10、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经费30万元。项目内容: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工作设备购置、中医馆改造及人员培训。

1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经费6.75万元。项目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需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网络运行及设备维护等。

12、康养+医疗工作商务接待费5万元,宣传费5万元,共计10万元。项目内容:借助招商会、企业交流会等会议接待企业商务考察,宣传推广西区康养产业,对接有益于西区发展的企业投资。

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20万元。项目内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新形势下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在基层开展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签约服务,取得了积极进展,积累了实践经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要求,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

(七)2020年项目支出1345.104万元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58.344万元,项目内容:辖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含城镇人口及农村人口)。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10万元,项目内容:十九大提出,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每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应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居民知晓率,实现全民公共卫生。2018年需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开展培训、宣传、指导、督导、考核、项目检测评价。

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74.8万元,项目内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加价销售后,为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按照5元/人·年的标准补助,根据省、市拨付基本药物补助经费人口数14.96万人,按规定区财政应给予2018年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补助经费74.8万元。

4、增加基本药物专户周转资金90万元,项目内容:基本药物专户周转资金。

5、卫生事业发展基金50万元。各基层医疗机构需设施设备的配备及内部功能科室的改造等。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936.32万元。项目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资。

7、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经费30万元,项目内容:建立完善稳定长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加强评估考核,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分类指导和定期督导;加大培训力度,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保障培训时间,创新培训内容,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加强宣传引导等。

8、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经费5元,项目内容:新的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求及相关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及对重精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2018年需专家确诊、医务人员培训及宣传经费5万元。

9、农村卫生工作经费23.89万元,项目内容:村卫生室补助1.8万元;乡村医生养老保险0.63万元;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工资、社保金、住房公积金21.46万元。

10、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经费30万元。项目内容: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工作设备购置、中医馆改造及人员培训。

1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经费6.75万元。项目内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需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网络运行及设备维护等。

12、康养+医疗工作商务接待费5万元,宣传费5万元,共计10万元。项目内容:借助招商会、企业交流会等会议接待企业商务考察,宣传推广西区康养产业,对接有益于西区发展的企业投资。

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20万元。项目内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新形势下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在基层开展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签约服务,取得了积极进展,积累了实践经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要求,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

八、主要工作任务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49.368万元。全面落实国家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区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地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慢糠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老年人及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14大类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从2018年起,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含城镇人口及农村人口)标准提高到55元,其中中央补助80%即44元,省级补助8%即4.4元,地方财政承担6.6元。对地方财政承担的6.6元,市财政原则上按50%安排预算,并结合各县(区)财力情况,实行差别补助县(区),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予以补足。根据中央、省、市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人口数14.96万人,参照2017年标准区财政应补助2017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49.368万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1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医改考核任务,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督导、培训、宣传、项目监测评价。

3、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74.8万元。从2011年起我区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中县级财政按照本县实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人口,以不低于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不含现有经常性财政补助和实施绩效工资补助)安排预算中的要求,按照5元/人·年的标准补助,根据省、市拨付基本药物补助经费人口数14.96万人,按规定区财政应给予2018年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补助经费74.8万元。

4、基本药物专户周转资金90万元。根据《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发布2014年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384号)》要求由县(区)级集中支付结算药款,《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货款集中支付管理试行办法》,须严格遵行及时足额原则和不超过30日的基本规定。为保证及时足额付款,需区财政给予基药专户周转资金90万元。

5、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按照《攀枝花市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卫生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攀办发〔2014〕39号)要求,不断巩固完善基层医改。各级政府严格履行出资责任,建立和完善稳定长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投入机制。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建设为载体,促进基础设施和基本设备进一步完善。2018年,各基层医疗机构需设施设备的配备及内部功能科室的改造等经费50万元。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936.32万元。根据《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攀西府办函〔2013〕21号),自2013年起,区财政每年按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的编制数,核拨人员经费给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与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同工同酬,按照全区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核算,人均工资标准为6.44万元/人.年,五险单位承担部分2.23万元/人.年,西区核定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108名,全年共需人员经费936.36万元。

7、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经费5万元。新的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求及相关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培训及对重精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2018年需专家确诊、医务人员培训及宣传经费5万元。

8、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经费30万元。根据省卫生厅《四川省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方案》、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攀府发[2012]42号)攀枝花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攀中医发[2012]14号)文件要求,我区积极实施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工作,使基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站中医药适宜技术覆盖率达到100%。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一人掌握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人掌握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使中医药适宜技术得到广泛应用。2018年需宣传、推广、培训、考核、督导经费共计30万元。

9、农村卫生工作经费23.89万元。其中:(1)村卫生室补助经费1.8万元。根据《省财政厅 省卫生厅关于县(市、区)级财政落实乡村医生补助经费的通知》(川财社〔2011〕247号)文件要求从2011年起,在省财政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3000元基础上,县(市、区)级财政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2000元,所需经费从省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综合财力中统筹安排,目前西区现有村卫生室9个,需经费1.8万元。(2)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0.63万元。根据《关于开展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攀西卫计2016162号)文件要求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选择城镇职工社保的村医按照标准补贴单位缴纳部分,选择城乡居民社保的村医按照每年每村700元的标准拨付到村卫生室,目前西区现有村卫生室9个,需经费0.63万元。(3)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工资、社保金、住房公积金21.46万元。根据攀卫办〔2014〕106号攀枝花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八条招聘单位必须为招聘执业医师购买五险一金其单位缴纳部分除省财政补助的3500元/人/年外,不足部分应由县(区)财政补助。目前镇卫生院共有执业医师3人,共需经费21.46万元。

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经费6.75万元。自2013年起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需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目前,西区正按照省卫生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此项工作。开展信息化建设需网络运行及设备维护等,全年区卫生局、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9个村卫生室共需经费6.75万元。

注:区卫生局网络费800元/月,维护费2000元/年,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络费400元/月,维护费1000元/年,9个村卫生室网络费100元/月,维护费500元/年。

1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万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卫医师(含助理公卫医师)等组成的家庭医生团队,用于

1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经费30万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纳入了市政府对区政府的目标考核,2015年,我区将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试点工作,同时,玉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列入全市医养融合试点单位,为更好地开展医改工作,需工作经费30万元。

九、项目效果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项目效果:实施项目可促进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可以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可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服务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起维护居民健康的第一道屏障,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

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费

项目效果: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区卫生计生局均等化指导中心(设在区公卫中心)及成员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进行督导、培训提供保障,也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考核指标。促进圆满完成民生工程和医改任务指标。

3、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经费

项目效果: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支付,维持其正常运转,保障居民能及时购买药品。

4、      增加基本药物专户周转资金

项目效果:保障基药专户资金能及时周转,可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足额向药品公司付款,避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违约行为,也能促进药品供应商及时配送药品,保障居民能及时购买药品,保障居民能及时购买药品,推进医改任务指标完成。

5、      卫生事业发展基金

项目效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硬件实力,促进其发展壮大,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

项目效果:稳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

7、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经费

项目效果:全面指导、督促各单位推进医改工作,完成2018年医改目标任务。

8、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经费

项目效果:通过宣传、培训、业务指导和培训,完成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各项指标。更好开展重精监督管理工作,稳定社会治安。

9、      农村卫生工作经费

项目效果: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吸纳优秀卫生人才加入农村卫生人才队伍,服务辖区村民,满足其基本卫生需求。

10、      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经费

项目效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能力,更好地推广普及中医药适宜技术,发展中医药事业,大力推进康养产业发展。

1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经费

项目效果: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网络,保障其正常运转,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效率。

12、      康养+医疗工作商务接待和宣传费

项目效果:向外界和企业宣传推广西区的优势,引进社会资本,发展康养+医疗工作。加强对外招商,做大做强西区康养产业,促进西区康养产业的发展。

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

项目效果:通过宣传、培训等方式,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供保障,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健康中国的目标,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识度和满意度,增强居民获得感。同时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川省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西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预算公开.xls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访问量: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电子政务建设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55219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4026829号-1 川公网安备 5104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