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财政监督检查局
2015年预算支出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财政监督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并反映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
3.负责对查出的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负责监督检查全区两级财政及各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
5.负责监督检查区属各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全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
6.负责协调审计机关对区财政实施审计的业务工作,并对区财政及财政所行使财政监督、审计职能。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提升依法监督能力。积极履行《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赋予财监机构的职责权限、监督内容、执法程序和方法,找准切入点,促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制定切合实际的财政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加强财政法规的学习教育,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财政监督行为,提高财政监督检查工作透明度,维护区域经济财经秩序。
2.抓好日常财政监管,提升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要围绕财政管理工作重点,对税收征管质量、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府采购行为、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及财政票据的领报缴销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加强对近年来财政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切实加大专项检查力度,提升财政监督预防、纠正作用。主要安排对一些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重要非税收入缴纳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建立健全“小金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会计法》,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抽查,严厉打击会计造假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重点查纠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随意处置国有资产、账外资产以及资产流失的问题。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严肃查处截流、坐支、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4.抓好财政内部监督,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贯彻落实《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令第58号)和《四川省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加强财政系统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保持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依法理财。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分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纠风工作任务,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工作职责,深入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5.重视监督成果的有效利用,提升财政监督层次。对查处的案件进行剖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和症结,针对现行政策、体制以及资金管理运行的流程等,从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加大财政监督等方面提出有关政策和制度建议,努力使财政监督工作成为领导层决策的重要信息源,提升财政监督工作层次。
6.深入调查研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决策和建议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三)机构人员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财政监督检查局在职职工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临聘人员1人。
二、2015年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预算总支出为541146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公积金支出470146元
在职行政人员工资支出374097元,临聘人员工资支出31000元,社会保障缴费23385元,住房公积金41664元。
(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1000元
公用经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元;会计制度执行检查10000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10000元,财政专项资金检查20000元,“三公”经费等专项检查10000元。
附件:1.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项目支出表
3.“三公”经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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