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区财政局批复的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和授权支付额度,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
2.对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3.建立财政性资金汇总和财政性资金清算管理系统,处理预算单位的支出信息及其他经济信息;
4.定期与区财政局、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账目,向区财政局提供财政性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报告财政性资金支付情况;
5.每月做好工资统发工作,保证工资正常发放;
6.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及移交工作;
7.参与单位决算编制及其他一些财务管理活动。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1.继续有序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完善财政国库资金集中支付,突出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重点抓风险防范和漏洞,有力推进动态监控系统,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持续加强力量对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的具体指导工作,为各预算单位按时完成部门决算提供技术保证。
3.与市级及区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加强沟通、学习,进一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更好的优化支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4.推行文明用语,实施微笑服务,把服务好全区各预算单位作为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树立财政文明窗口形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内设股室0个,下属二级单位0个,是隶属于区财政局的二级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153.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6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15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5万元,占83.73% ;项目支出25万元,占16.27%。其中基本支出行政运行99.4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3万元、住房公积金11.16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3.6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3.6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7.9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5万元,占83.73%;项目支出25万元,占16.27%。其中基本支出行政运行99.4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5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3万元、住房公积金11.16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06(款)01(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99.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6.61万元、津补贴33.84万元、奖金2.2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0.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费3万元、水费0.4万元、电费0.8万元、差旅费4万元、党建经费0.18、公务接待费0.99万元、工会经费0.89万元、福利费0.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8万元、应休未休年休假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万元。
2. 201(类)06(款)02(项目)2019年预算数为25万元,主要用于国库支付管理业务支出。
3. 208(类)05(款)05(项)2019年预算数为12.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
4、210(类)11(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4.5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
5、210(类)11(款)03(项)2019年预算数为0.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6、221(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1.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0.8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经费控制,一切从俭。
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3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86万元,增长55.06%。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万元,国库支付管理业务25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运转性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安排数。
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8.“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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