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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6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2-04 阅读次数: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区财政局批复的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和授权支付额度,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

2.对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3.建立财政性资金汇总和财政性资金清算管理系统,处理预算单位的支出信息及其他经济信息;

4.定期与区财政局、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账目,向区财政局提供财政性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报告财政性资金支付情况;

5.受理预算单位、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的账务查询事宜;

6.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及移交工作;

7.参与单位预算编制及其他一些财务管理活动。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紧紧围绕全区财政工作目标及工作思路,积极履行职责职能,切实完成了2016年各项工作。经过全体职工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重点的加强学习内容。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与局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系统学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力求在政治上头脑清醒,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忠实实践者;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只是学习与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会计法》、新《预算法》等涉及财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为与时俱进地做好我区的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特别是国库集中支付的新知识、新政策、新制度,着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适应工作需要。

2.规范管理,有条不紊的做好各项日常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是建立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的专职支付环节,日常业务十分繁杂,而且对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负有很大责任。因此,今年全区支付中心同志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按照各规章制度,严格认真,积极做好日常各项工作。

(1)会计岗位严格执行《会计法》及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要求,认真复核出纳移交的原始凭证,及时填制相应的记帐凭证;认真编制财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帐表相符,按时向单位提供会计信息;协助、指导各预算单位顺利完成2015年年终决算工作。

(2)出纳岗位对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相关原始凭证进行稽核,统一支付,监督、指导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环节,保证集中支付资金安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顺利,保障财政、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间的支付畅通,充分实现了资金申请、拨付、清算;积极协调,认真核算数据,确保每月工资正常发放。

3.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加强作风建设

中心全体同志通过集中学习讨论和自学不断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深刻理解,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支付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加深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财政和国库支付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通过局领导在对中心所有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基础上,改进和更新了所制定的有关服务群众、集中支付和财务管理方面制度,从源头上和制度上对发生腐败行为进行了有效的防范。

4.2016年取得的工作成绩

2016年全年,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资金129271.65万元,其中:直接支付84571.60万元,共计3869笔(其中:1-12月工资统发实发27705.43万元;直接支付退款2996.16万元,16笔);授权支付44311.50万元,共计13523笔(其中授权支付退款120.40万元,96笔);公务卡还款388.55万元,共计711笔。2016年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机制的预算单位共计91个,监控处理资金4640万元,共计384笔。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隶属于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局,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22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49万元,占94%;其他收入13.29万元,占6%。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21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7万元,占66%;项目支出73.10万元,占3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7.5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99万元,增长2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3万元,增长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23万元,占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5万元,占6%;住房保障支出10.81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2016年决算数为184.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01.6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73.1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9.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决算数为12.55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2.48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7元,完成预算100%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015年增加0.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15年增加0.06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4万元,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56人,共计支出1.04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部门决算工作0.35万元,乡镇财务决算工作0.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资扣款工作0.08万元,财务、业务档案工作0.17万元,国库支付预警制度工作0.16万元,政府采购、财政评审工作0.08万元,行政事项清理、编制责任清单工作0.1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3万元,比2015年增加3.92万元,增长5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也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事业运行(项)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西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16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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