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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标监管人员工作纪律

发布时间:2019-03-19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标监管人员工作纪律

(一)严格依法监管,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主动回避与采购人、投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等有利益利害关系的招投标监管工作。

(三)遵循“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招投标资料审查、备案关,审查备案的招投标资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四)严把采购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等机构资格资质审查关,确保各项资格资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五)严格按法定程序和操作规程监督开标、评标现场工作,及时处理、报告开标、评标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六)进入评标现场后,要自觉主动上交通讯工具,不得发表任何可能影响评标专家公正评标的言论。

(七)评标结束后,不得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 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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