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标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会议,投标人迟到或缺席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二)保持会场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
(三)与会人员应固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走动。
(四)会场内严禁拍照和摄像。
(五)投标单位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其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个投标单位控制在三人以内)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六)所有与会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严禁接听电话影响会场秩序。
(七)投标人如有疑问应举手示意,在征得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不得随意大喊大叫,否则工作人员有权勒令其退出开标会场;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投标人不得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不得向评委施加影响和打探评标情况。
(九)所有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内容及其他有关情况。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后,投标人方可离开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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