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7年9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新庄至河石坝规划城市主干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6日-2017年10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电 话:0812-5566556
地 址:攀枝花市西区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庄至河石坝规划城市主干道项目 |
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大水井片区 |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 局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道路主线全长4056.725km,路基宽24m(双向四车道),路面宽1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40km/h。道路包含3座桥梁(E匝道桥、大水井大桥、景观中轴线框架桥)、1座隧道(清香坪隧道)、3个匝道(A匝道、B匝道、E匝道)、市政管网(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电信、燃气)、照明、绿化、人行过街设施及附属工程等。 清香坪东街立交节点A匝道(长360m)、B匝道(长370m)、E匝道(长260.7m)均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km/h。 |
(一)大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采用洒水车、移动式喷水软管对施工产尘点喷水抑尘。营运期道路汽车尾气主要通过加强管理进行控制。 (二)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废水全部收集沉淀后,重复利用,不外排。营运期道路路面雨水经道路雨水收集管网收集后,排至金沙江。 (三)固废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及营运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均送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 (四)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噪声采取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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