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政务中心
攀枝花市西区环境保护局窗口
关于2016年6月24日-6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6年6月24日-6月30日西区环保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7月8日—2016年7月21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12-5566556
地 址: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2016年6月24日-6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攀枝花安华投资有限公司、攀枝花正德环保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冶金石灰项目一期工程 |
攀西环建[2016]14号 关于攀枝花安华投资有限公司、攀枝花正德环保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冶金石灰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16.6.24 |
2 |
攀枝花星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星瑞时代广场项目 |
攀西环建[2016]15号 关于星瑞时代广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
2016.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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