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关于2015年12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2015年12月30日,西区环保局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攀枝花市竹林加油站、河门口加油站、玉泉加油站、格里坪加油站灾后重建工程、太平加油站、宝鼎加油站、清香坪加油站、河石坝加油站、8个项目作出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12-5566556
地 址: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2015年12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竹林加油站项目 |
攀西环验〔2015〕4号.pdf |
2015.12.30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河门口加油站项目 |
攀西环验〔2015〕5号.pdf |
2015.12.30 |
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玉泉加油站项目 |
201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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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格里坪加油站灾后重建工程 |
201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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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太平加油站项目 |
201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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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宝鼎加油站项目 |
201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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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清香坪加油站项目 |
201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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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攀枝花销售分公司河石坝加油站项目 |
2015.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