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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诚信
可以通过哪些途径举报科研失信行为?
发布时间:2026-09-23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科学技术局

       举报科研失信行为可通过下列途径进行:

  (1)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举报;

  (2)向被举报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举报;

  (3)向财政科研项目(基金等)、科技奖励、科技人才计划等的管理部门(单位)举报;

  (4)向发表论文的期刊或出版单位举报;

  (5)其他途径。

 

依据:《四川省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办法(试行)》(川科政〔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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