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 > 热点问题问答
社会保障
换工作地必须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吗?如不办理,新单位能直接缴纳吗?
发布时间:2026-07-20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就业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 66号)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领取待遇前,均可办理转移接续,不会影响新单位为您办理参保手续,也不会影响个人的社保权益。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访问量: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91006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4026829号-1 川公网安备 5104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