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二、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下列相关资料:1.书面申请书(含住房情况说明);2.《攀枝花市城镇居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3.县(区)民政局出具的城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有关印证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4.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5.婚姻状况资料(婚姻关系发生多次变化的,需提供每一次的婚姻关系资料);6.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收入有关印证资料(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提供);7.主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新就业无房职工提供);8.主申请人的工作情况说明或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提供);9.主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7-公章(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提供);10.主申请人在我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的年限印证资料(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提供);
11.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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