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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
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的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11-05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民政局

  一、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基本程序进行,除下列具体要求外,参照《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有关要求执行:

  (一)居民家庭申请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委托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无法反映其家庭经济状况,愿意进行书面承诺的,实行容缺受理,在入户调查时由申请人补齐提交。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无异议的申请,可以简化民主评议程序;对有异议的申请,应当组织开展复查。

  (四)县级民政部门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家庭确认为低保边缘家庭;对要件不齐或资料不全的,应当退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审核;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申请或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居民家庭,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的,征得其家庭成员同意后,可直接确认为低保边缘家庭。

  三、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行按需申请,自获得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到期自动失效。

依据:《关于转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攀民政〔2022〕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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