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 > 热点问题问答
森林草原防灭火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禁止哪些行为?
发布时间:2025-07-14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以及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工程建设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森林防火条例》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访问量: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91006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4026829号-1 川公网安备 5104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