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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学生及幼托儿童传染病痊愈后如何开具“复课证明”?

发布时间:2025-07-11 来源:西区卫生健康局
复课证明开具条件:疾病康复且满足疾病隔离期要求。携带资料:学生、幼托儿童本人必须到现场,同时携带本次疾病的相关病历材料(如疾病诊断证明,检验报告、出院证明等)。开具地点:西区疾控中心(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479号,咨询电话:0812-5555546)格里坪镇卫生院(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苏铁西路986号34栋,咨询电话:0812-3986110)陶家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区陶家渡街道花山西路15号,咨询电话:0812-3986173)。学校常见传染病及隔离时间要求:流行性感冒(退热后48小时)、流行性腮腺炎(21天)、水痘(14天)、百日咳(规范治疗5天)、手足口病(14天)、感染性腹泻病(症状消失后 72 小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核酸、抗原检测阴性或发病7天后)
依据:《攀枝花市中小学校和幼托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规范》(攀卫办〔2018〕223 号)、《百日咳防治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国疾控综应急函〔2023〕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