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本以诚信为基、情谊作桥,是亲朋好友间解急纾困的温暖援手,不该被利益纠葛冲淡初心。然而借钱者拖延不还,竟想抵赖还隐瞒高消费,始终拒不归还借款。近日,区法院审理的这起拒执罪案件警示:法律底线不容触碰,逃避债务、不配合司法流程的“老赖”,必将无路可走。
基本案情
原告李姐(化名)借钱给易兄弟(化名)71000元。两人因这笔借贷发生纠纷,李姐诉至区法院,要求易兄弟还钱。经法院调解支持李姐的诉求,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三个月内一次性归还借款,但因到期后易兄弟未履行义务,李姐再次向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当日下发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以及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并按规定将上述法律文书送达借款人易兄弟,并要求他申报财产。易兄弟隐瞒自己微信中的交易情况,未如实报告,区法院以虚假报告财产拘留他15日。易兄弟仍拒不执行判决,未将所欠款项支付完毕,于是被提起公诉。
裁判结果
经法院审理认为,借款人易兄弟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另查明,民警通过李姐电话联系上易兄弟后,易兄弟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易兄弟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易兄弟系初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拘役二个月。
法官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民间借贷的基石是诚信,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是法定义务。微信交易记录等财产信息不得隐瞒,这既是对司法程序的尊重,更是诚信做人的底线。判决生效后拒不执行,不仅会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行、消费,更可能构成拒执罪,面临刑事处罚。一旦留下犯罪记录,不仅影响自身征信与社会评价,还会对子女升学、就业等产生长远负面影响。清醒一点!侥幸逃避心理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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