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金沙江等5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为加强河道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金沙江等5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
(一)按河流行政区划和攀枝花市河长制工作范围
1. 金沙江河道管理范围:金沙江攀枝花出境处以上的攀枝花境内干流,干流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1°26'18"、北纬26°31'10";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1°50'06"、 北纬26°02'43",划界河道总长度134.84公里。
2. 雅砻江河道管理范围:雅砻江汇入金沙江以上的攀枝花境内干流,干流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1°53'09"、 北纬27°15'33";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1°48'07"、北纬26°36'20",划界河道总长度97.92公里。
3. 安宁河河道管理范围:安宁河汇入雅砻江以上的攀枝花境内干流,干流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2°13'22"、 北纬27°06'09";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1°51'42"、 北纬26°43'39",划界河道总长度76公里。
4.三源河河道管理范围:三源河汇入雅砻江以上的攀枝花境内干流,干流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1°22'23”、北纬26°48'09";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1°41'41"、 北纬26°56'44",划界河道总长度50公里。
5.新庄河河道管理范围:新庄河汇入金沙江以上的攀枝花境内干流,干流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1°23'42"、北纬26°33'45",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1°26'37"、 北纬26°31'53",划界河道总长度7公里。
(二)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按《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予以确定,包括两岸堤防或护岸之间的水域、整治工程、滩地(含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护岸及护堤地、护岸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和行洪区。
二、管理要求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的,必须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违反水法律法规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三、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内容属行政管理事项,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二)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有效期5年。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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