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西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1-01-12     来源:西区税务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西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围绕“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社会热点,持续做好税收政策和服务举措的全面公开。二是根据市局要求严格对“行政执法公示” “欠税公告”等内容进行进一步公开。三是主动发声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针对社会大众的关注焦点,及时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做好政策解读。2020年,西区税务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30条,通过“攀枝花西区”“非钒钛度”等新媒体发布信息22条,开展网络政策直播课堂2期,通过攀枝花广播电视台,开展宣传1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严格把关,全年西区税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强化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把推行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1名副局长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参照市局做法,明确责任领导,配备专门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严格信息公开管理,对公开信息的发布与审核实行层层把关、分级管理。三是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以业务学习、培训等途径,组织信息公开岗位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配套制度文件精神,为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打牢思想和业务基础。四是落实督查考核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考核指标涵盖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公开形式是否标准、公开成效是否方便群众等各个维度。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公开义务人的职责,强化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让制度落地、责任到人。

  (四)推进办税服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重大涉税事项、服务举措公开。重点对征管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等重要举措进行正面宣传、深入解读,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二是落实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若干意见,实现“最多跑一次”税务事项全覆盖,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提质升级,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和“一证通办”、跨部门联办。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按照“无纸化、智能化”的理念推进系统集成、功能迭代,“一云多端”全面覆盖,网上办税一体化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三是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通过在办税服务厅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动漫的方式普及税收新政策,宣传服务新举措,提供更加生动的政策讲解和办税辅导。

  (五)规范信息审查,完善公开渠道。

  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在发文环节即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查及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对来信来访做到及时登记、及时督办、及时反馈。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多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54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1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40

  

行政强制

  

2

  

0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993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公开实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公开内容未能紧抓热点,公开内容和形式不够生动,没有真正实现“喜闻乐见”,未能真正贴近百姓、贴近生活,未引起公众关注,导致外界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反应和关注度还有所欠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反馈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公开后群众提出的疑惑、质询等,良性互动的效果还需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全面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内容,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推进各级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全过程管理,规范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科目,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分级分层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力求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使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西区税务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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