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西区城市建筑垃圾监管处置,加强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确保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环保和有序,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西区实际,现将已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公示如下:
一、建筑垃圾运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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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核准证号 |
核准有效期 |
运输车辆数量及号牌 |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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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德光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大水井村三组113号附1号 |
915104036823931972 |
川D02字第2025乙5号 |
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2日 |
2辆:云E1S326; 云CGE197 |
袁天朝 18081719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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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全通物流有限公司 |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大水井村四组84号附1号 |
91510403MA686W6G4X |
川D02字第2025乙2号 |
自2025年12月3日至2026年12月2日 |
10辆:川D65561; 川D61950;川D69298;川D73921;川D75209;川D75557;川D79480;川D75569;川D77305; 川D78562 |
刘应雄 13558981988 |
二、重要说明
各方主体责任: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及消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必须选择本名录内具备相应资质和核准的运输企业及处置场所,签订规范合同,落实建筑垃圾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管理责任。运输须使用全密闭运输工具,确保车辆净车出场、车身整洁,严格按照核准的路线、时间行驶,严禁超载、超速、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以及随意倾倒。
名录动态更新:本名录将根据企业资质变动、违规查处结果及新增核准情况实施动态更新。对不再符合资质要求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及时从名录中移除。最新信息以我局官方平台发布为准。
委托责任风险: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的单位或个人运输、处置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环境污染赔偿等)自行承担。
违法违规后果:对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规,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攀枝花市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2月2日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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