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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区委第九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委党校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5-11-19 阅读次数: 来源:西区区委党校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1118日,十一届区委第九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委党校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马洪美通报巡察任务和总体安排,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刘荣超传达上级精神并提出工作要求,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杨鹰作了表态发言。会议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杨鹰主持,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区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区委党校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马洪美强调: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的重大意义;要突出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巡察具体要求;要加强协作配合,同向发力完成巡察各项任务。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刘荣超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牢政治责任;要聚焦关键重点,推动政治监督常态长效;要强化政治担当,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区委党校全体干部职工要保持政治定力,坚定立场方向,强化责任担当,充分信任、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巡察组成员要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扛起巡察政治责任。

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杨鹰表示:将主动贯彻巡察工作要求,实事求是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主动认领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抓好整改。

区委第三巡察组将在区委党校工作20天左右。巡察期间(20251118—127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281229929,电子邮箱:pzhxqxc3@163.com,并在攀枝花市西区苏铁中路258号(西区文化馆大礼堂一楼大门右侧)设置了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30-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党校全体干部职工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审核: 杨鹰   责任编辑: 曾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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