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西区清香坪宝鼎金沙小区内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门口学生、人员通行安全的建议》(第4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攀枝花市第三十六中小学校位于西区格萨拉大道13号宝鼎金沙小区内,设有东门、南门两处出入口。其中,东门紧邻小区内部道路,南门临近小区主干道。因小区建成较早,未配建地下停车场,路面停车位紧张,车辆占道停放现象较为普遍。上下学高峰时段,小区居民车辆、接送车辆与学生人流交织,存在人车混行、违规停车等问题,学生横穿路段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您提出的修建人行天桥、增设道路护栏、规范车辆停放等建议,结合现场实际条件,街道已分步落实整改工作:
(一)优化停车管理,缓解通行压力。联合业委会与物业征求停车规划意见,优化地面车位布局,清理占道违停车辆。针对上下学高峰时段制定车辆管理方案,划定临时接送停靠点,整治乱停乱放问题。
(二)细化校门管控,实行分道通行。优化东门通行功能,该出入口仅供本校教职工凭证件核验后通行。学生及接送家长统一从南门有序进出,通过分口分流优化人员通行路线。
(三)强化高峰值守,筑牢安全防线。上下学高峰安排安保人员定点值守,引导学生有序通行,劝导车辆规范停放,及时疏导路面交通。同时通过家校宣传加强安全提醒,督促师生家长遵守通行规范。
经多部门联合论证,认为在学校门口建设人行天桥不具备实施条件,具体原因如下:一是场地条件受限。学校门口道路为小区内部核心通道,路面较窄、两侧楼栋与绿化带紧邻,无足够空间布设桥墩及人行梯道,施工将占用消防通道与通行空间,违反消防安全与道路通行规范。二是产权与规划制约。该路段及周边区域属于宝鼎金沙小区业主共有,建设天桥需调整小区规划、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协调难度大、周期长。三是工程与民生冲突。天桥施工周期较长,将阻断小区高峰时段通行,且地下管线密集,施工易破坏供水、供电、通信管网。四是天桥仅能解决行人穿越问题,无法根治车辆乱停乱放及交通拥堵等核心问题,投入与治理效果不匹配。
一是持续推进停车位整改工作,及时协调化解业主分歧,加快完成小区停车规范化改造。二是压实校园周边常态化值守工作,细化安全劝导措施。三是加大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力度,联合学校、物业常态化开展安全宣教,引导师生、家长自觉遵守通行规则,规范停车、文明通行。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街道基层治理及校园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监督指导。
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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