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移交社区,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共富的建议》(第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中央、省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有关要求,西区现已完成“三供一业”小区物业管理、国有企业办市政职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等社会职能移交,接收“三供一业”改造、办市政、社会职能移交等房产共3.52万平方米,主要分布在各街办,让其临时管理经营,因大部分房屋建筑设施建设年代久远、位置偏远、无权属证书等问题,盘活经营难度较大。
为最大化管理盘活全区可经营性国有资产,我们拟定了《西区区属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一是明确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制,由区财政局负责全区所有国有资产的经营情况监管,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鼓励基层利用闲置国有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最大化发挥资产效益。二是明确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返还机制,对各街办(镇)对外盘活经营的国有资产收益实行“即收即返、年底核算”,有效保障国有资产维修维护经费及时到位。三是结合开展共同试验区建设,支持将闲置国有资产无偿用于基层社区共富建设,促进国有资产更好服务于群众,助力共建、共治、共享、共富工作。
感谢您对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移交社区,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共富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创新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移交社区管理模式,寻求更加高效、灵活的管理模式,着力提高资产盘活效率和经营效益。
攀枝花市西区财政局
2024年5月21日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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