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第2期)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6-02-25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6-0006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6-02-24
- 发布日期:2026-02-25
- 文 号:攀西府规〔2026〕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为切实抓好全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禁火时段
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9日。
二、禁火区域
西区行政区域内林业用地及距离林业用地边缘100米范围内(城市市区除外)为禁火区域。
三、禁火内容
(一)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严格管理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
(三)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非野外用火,应当按照管制要求,严格管理。
四、违禁责任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情报警电话。森林草原火情报警电话:12119;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12—2990871;区林业局电话:0812—5760171;市公安局西区分局电话:0812—5558197。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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