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执法

攀枝花XX 矿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1-11-18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选择阅读字体:【 】  阅读次数:

  【基本案情】

  2021年2月16日,攀枝花市西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攀枝花XX矿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查处理由及结果】

   攀枝花XX矿业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第59号令发布,80号令修正)第七条“工贸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第59号令发布,80号令修正)第三十条“ 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项“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0.4万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处以罚款人民币0.1万元。

  《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力自由裁量标准》规定:可以按以下标准处罚款:(1) 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可以处0.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0.3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评析】

  所谓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建立管理台账使企业和相关人员明白存在安全风险的位置,能有效控制和减少有限空间作业的危害,降低有限空间作业风险,企业未建立以下空间管理台账,应当对该其进行行政处罚。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访问量:

主办:中共攀枝花市西区委员会办公室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04030003

网站维护技术电话:0812-5910065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4026829号-1 川公网安备 510403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