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区辖区内因疫情防控工作停诊的医疗机构已逐步有序复诊,为确保辖区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西区多举措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药械)质量监管。
提前介入,服务到位。通过药械监管工作群,发布温馨提示,要求各医疗机构于复诊前对现存药械有效期、购进票据、验收记录及检验报告书等合格证明文件、储存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整改,防止出现陈列使用过期、无购进票据、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药械。
现场指导,培训到位。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药械从业人员对《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执法人员结合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讲解。同时,向医疗机构免费发放药械法律法规有关书籍,督促其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断强化药械质量管理。
严格检查,监管到位。针对医疗机构复诊存在的共性问题,采取“四查四看”方式,加强药械质量监管。一查药械储存和检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陈列使用过期药械,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情况;二查购进验收情况,看医疗机构药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三查药械合格证明文件,看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注册批准的药械以及未索取合格证明文件等情况;四查重点品种,看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冷藏药械、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疫情防控类药械购进、验收、记录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截止目前,共检查已复诊医疗机构29家次,下发监督意见书29份,立案查处过期医疗器械案件2件,共计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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