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攀西府复〔2025〕9号
发布时间:2025-06-19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体:【大 中 小】 阅读次数:
申请人:孙某某
被申请人: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时间内告知申请人投诉处理结果的行为不服,于2025年4月22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5年4月29日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