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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查处某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虚假宣传案
发布时间:2026-05-20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司法局  选择阅读字体:【 】  阅读次数:

【基本案情】

20263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根据网络巡查及游客反映,对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依法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工作人员在网络宣传中以我是导游苗苗等言语获取旅游者信任,不实宣称住宿为“4晚豪华酒店、当地准四标准、交通为旅游专线豪华商务车、用餐为“13个菜、为小团等内容,实际提供服务为舒适性不挂星酒店、正餐20/人八菜一汤、空调旅游大巴、非小团产品,存在明显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情形。

【处理结果】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对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何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坚决整治线上旅游虚假宣传乱象,切实维护旅游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旅游者合法权益。

【处理理由和执法依据】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关于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据该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裁量恰当,体现文旅市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典型意义】

     该案的查处有力震慑线上旅游经营虚假宣传行为,督促旅行社严格履行信息真实发布义务,推动线上线下旅游服务标准一致,对规范网络旅游经营秩序、提升行业诚信经营水平、保障游客知情权与选择权具有重要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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