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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多措并举助力基层赋权事项“接好”“用活”
发布时间:2022-08-01  来源:区委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体:【 】  阅读次数:

  近年来,西区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群众为目标,切实下放行政权力,健全制度机制,强化人员保障,推动基层赋权工作真正落地生效。

  (1)因地制宜“放权力”。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即放”原则,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前期赋权的基础上,根据省级指导目录,充分征求区级部门、格里坪镇和各街道意见建议,因地制宜拟定、印发《攀枝花市西区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128项区级行政权力赋予格里坪镇,为全市最多。其中,22项同步赋予街道。同时,适时对赋权事项运行情况开展评估,将所有放权事项按“可推行事项”“不应放事项”“应放未放事项”和“运行不良事项”分类,建立放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不应放事项”和“运行不良事项”按程序收回,确保赋权事项运行通畅。

  (2)制度先行“强规范”。印发《攀枝花市西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为规范下放权力运行提供制度保障。格里坪镇政府、各街办以发布的行政权力清单为基准,规范制定对应的责任清单,明确各项行政权力的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和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区级各行权部门在改革进程中加强与格里坪镇政府、各街办的沟通指导,细化事项依据、办理流程并进行公示,建立举报处置工作台账,确保群众监督投诉渠道畅通,为规范权力运行奠定良好基础。

  (3)下沉力量“保运行”。支持格里坪镇机构满编运行,加强空编补员,鼓励实行“一岗多责、一专多能”,推动格里坪镇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促进机构力量“平台化”、管理“扁平化”、人员“多岗化”。通过统筹调剂、“减上补下”,增加格里坪镇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名。2021年,通过公招、考核招聘和考调等方式,为格里坪镇和各街道补充事业人员13人,极大的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印发《攀枝花市西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街道)机构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将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纳入镇(街道)统筹指挥协调,为推动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夯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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