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联图科技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攀枝花市联图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8日,我局向攀枝花市联图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予公示。
攀枝花市西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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