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服务指南
一、申报条件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不属于核准管理范围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的,实行备案管理。
二、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应予备案的项目,应按相关规定提交如下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
2、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项目信息表(1式5份并附电子文档1份)
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理项目备案通知书
四、办理时期
项目备案机关应在受理项目备案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对项目是否备案的决定并及时通知项目单位。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决定的,经项目备案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并应书面通知项目单位说明延期原因。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西区政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窗口
西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