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8号主席令,2004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修订)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5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8号)第二条,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具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的危险货物运输工具;
3.具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具有符合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具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具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方案;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具有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证明。
(二)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
2.具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
3.具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方案。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1.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2.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3.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4.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的”。
三 、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网址:www.schj.gov.cn);
(二)相关技术人员资质证书;
(三)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工程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文件;
(四)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可行性技术的专家评审材料;
(五)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危险货物运输工具的证明材料;
(六)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方案等材料;
(七)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其所代理收集的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八)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提供依法取得的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九)《经营危险废物能力评估报告》;
(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单位将填写完整的上述相关材料送交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区环保局窗口;
(二)西区环保局进行初审。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成
2、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成
六、收费依据
不收费。
七、办理地点:
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812-5551829
投诉电话:0812-5558626
建筑施工噪声许可
一、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公布)第三十条。
二、申报条件
(一)确因工艺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必须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
(二)因抢险、抢险等应急施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 (三)市政工程(道路、桥梁、地下管网等)建设确需夜间施工。
三、申报材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项目需要夜间施工的证明。
四、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批准发证;
4、施工单位向附近居民通告。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即办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地点:
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812-5551829
投诉电话:0812-5558626
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废水排污费的申报缴纳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条,《排污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二条。
二、申报条件
各饮食娱乐服务单位
三、申报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自来水缴纳清单(携带单位印章)。
四、办理程序
将上述申报材料带齐,递交攀枝花市西区环保局窗口并填写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废水排放情况申报表。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按相关标准收费。
七、办理地点
攀枝花市西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0812-5551829
投诉电话:0812-5558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