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愿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常住本市的城镇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其他无固定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可凭身份证和户口薄、近期2寸彩照2张,直接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填写《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基础档案登记表》、《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3.参保人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缴纳一年的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4.办医疗证、医疗卡并交工本费。
5.凡女满50周岁,男满55周岁和患有癌症、系统红斑狼疮、肾功能衰竭、瘫痪、精神分裂证、Ii期以上高血压、糖尿病、肺心病、风湿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肝硬化失代偿、器官移植疾病的自由职业人员,不属于本保险范围。